全過程人民民主促進兩岸融合發展淺議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這是二十大報告對我國民主制度本質屬性所做的清晰闡釋。在兩岸關系“風高浪急”之際,進一步理解全過程人民民主政治內涵、制度優勢與實踐特色對于“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的對臺政策總要求,促進兩岸融合發展,具有深刻價值與引領意義,突出表現為以下三個維度。
全過程人民民主為兩岸關系發展提供正能量
第一,拓展雙方合作意涵,夯實兩岸交流基礎。在當前兩岸政治制度和意識觀念存在客觀差異情況下,全過程人民民主倡導在尊重差異基礎上,通過對“民主”價值追求的共通理解,破除既有的單一的政治制度衡量標尺,有助于建立政治互信、尋找合作共識,擴展雙方合作意涵。
同時,在“人民當家作主”全過程人民民主引領下,就兩岸民眾共同關心議題創建交流平臺,廣泛征集和聽取兩岸各界建議,有助于夯實兩岸交流基礎。可圍繞環境、衛生、經濟發展、青年就業等社會議題,設置專題海峽論壇,邀請臺灣政黨代表、行業代表、社團負責人、村里長等各界人士共同參與討論,把握兩岸人民的共同期待和迫切需求。如2014年起,上海虹橋街道邀請部分臺灣同胞加入“市民議事廳”,先后推出《文明養寵公約》《社區居民公約》,形成“自主提事,按需議事,約請參事,民主評事,跟蹤監事”自下而上基層民主議事機制。舉措促使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更為務實,更具針對性,深化兩岸融合發展。
第二,遏制“臺獨”,反擊臺灣“假民主”。一方面,全過程人民民主能夠有效打擊“臺獨”勢力。全過程人民民主強調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統一,確保黨和國家決策充分反映全體人民意愿。在兩岸交流中強調全過程人民民主,展現了祖國大陸和人民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緊密關系,彰顯國家整體利益和人民美好意愿高度一致,阻止“臺獨”勢力對臺灣“民主”體制的“洗腦式”宣傳,遏阻“臺獨”勢力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制度詆毀抹黑,闡明祖國大陸堅持“一國兩制”決心,削弱“臺獨”主張在臺灣的影響力。
另一方面,全過程人民民主能夠有效反擊臺灣“假民主”,打破臺灣“選舉神話”。全過程人民民主強調人民真正的參與和決策權,強調民主的實質性目標。民主意涵方面,相較于臺灣被少數政治精英掌控操弄的民主制度,祖國大陸施行全過程人民民主更接近民主核心價值。民主過程方面,臺灣政治制度在“自由參政”和“自由選舉”等話語體系包裝下,選擇性忽視“暗箱操作”“選舉扭曲”等亂象帶來的長期危害。如2019年楊惠如豢養網軍事件、2020年臺灣中天電視臺遭受政治迫害未獲續照事件等,均是畸形政治體制產物。而祖國大陸全過程人民民主將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貫通起來,實現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辯證統一,減少了政治操縱和選舉欺詐的可能性,并從根本上克服了“人民只有在投票時被喚醒、投票后就進入休眠期”弊端。以全過程人民民主為參照,揭示臺灣選舉背后的復雜困境,從而引發臺灣民眾對西式民主體制的深層反思,打破臺灣“選舉神話”。
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有助于提升兩岸制度契合度
第一,提升祖國大陸在兩岸民主制度討論話語權。全過程人民民主有助于在兩岸民主制度討論過程中,把握話題主導權,展現祖國大陸制度自信。通過人民全過程民主參與,確保決策反映人民意愿,打造一條內生式、自下而上推進、既借鑒人類制度文明優秀成果又有自己創造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道路。構建有實效,更廣泛,講秩序,符合中國發展需要的民主系統標準。借助該標準對兩岸政治制度進行全面評判與系統整合,有助于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獨特優勢,釋放出祖國大陸民主自信態度,增強祖國大陸在兩岸民主制度討論的話語權及主導權。
在兩岸民主制度討論中,通過運用中國特色政治原理和成功實踐描述全過程人民民主,強調獨特性和適應性,建立起兩岸人民均可接受的民主話語體系,夯實兩岸制度對話基礎。深入學習和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過程人民民主重要論述,對其內涵、優勢、特點等進行深入闡釋和宣介。如廣州臺資企業協會組織30多位在穗臺胞走進廣州市白云區人大,了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并與歐美民主政治體系進行比較。通過對理論的全面闡釋,持續完善全過程人民民主理論體系,并做好向臺灣同胞宣傳解釋工作,從而在兩岸民主制度討論時增加理論深度,突出理論自信。
第二,找到兩岸民主協商切入點和突破口。政治協商是兩岸民主協商最高形式,所討論議題敏感度高、達成共識難度大。作為全過程人民民主重要實現形式和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重要制度載體,中國新型政黨制度為兩岸從事務性談判過渡到政治談判提供關鍵切入點。新型政黨制度以合作、參與、協商為基本精神,以團結、民主、和諧為本質屬性,是一種基于中國歷史傳統和現實國情而形成、發展與發揮作用的民主政治實現形式。新型政黨制度規范了中國各政黨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和相互關系,規范了各政黨與國家政權的關系,形成了“共產黨領導、多黨派合作,共產黨執政、多黨派參政”政治格局。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兩岸要開展民主協商,就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達成制度性安排。臺灣各黨派、團體和人士都可以參與到祖國統一的協商中來。在新型政黨制度基本框架下,政治協商全過程始終強調尊重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意味著協商各個環節,從議題提出到決策執行,都要考慮和反映人民群眾意見和利益。因此,兩岸民主協商談判要注重收集基層和社會聲音,讓臺胞代表參與到各級協商中來,確保協商全過程體現人民民主基本原則。目前,福州、湖州、重慶、南寧、南京、武漢等地人大和政協通過臺灣同胞列席政協會議、表達心聲訴求,深入參與當地政治生活。當然,兩岸開展民主協商是一個循序漸進過程。兩岸雙方各界別、各階層人士之間可先期進行事務性協商,再逐步過渡到同臺灣各黨派展開以“一國兩制”及新型政黨制度為指導原則的政治協商,以此突破長期政治隔閡。
第三,增加臺灣民眾對祖國大陸政治體制認同感。祖國大陸長期堅持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確保人民能夠依法參與國家事務決策及管理。祖國大陸通過設置基層立法聯系點、人大代表聯絡站等方式,不斷向下開拓民主渠道,豐富民主形式,使基層意見建議反映“直通車”更加通暢。祖國大陸自下而上、由內而外,不斷健全的民主制度,以及多元、快捷的建議反饋渠道,是祖國大陸政治制度優勢之所在。以全過程人民民主為契機,向臺灣民眾更直觀展示祖國大陸政治體系人民主體性、民意高表達性、意見渠道多元性,講清楚、講明白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具體優勢,可增強其對祖國大陸制度認同感。
作為全過程人民民主重要制度實踐形式,協商民主為臺灣民眾提供了深入了解祖國大陸政治決策過程的機會。在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中,祖國大陸協商民主體系不僅包括政府內部協商,還將各界人士匯聚一堂,形成多層次、多方位協商網絡。其中,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等各種制度化協商平臺,推動了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在此框架下,各級有關部門可不斷探索有效途徑,引導和鼓勵臺胞有序參與基層協商和民主自治,做到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如臺灣青年參觀北京市人民政協發展歷程展,并就祖國大陸政治協商特色、參政形式和民主程序等內容與政協專家交流討論。以具體鮮活實例,講好全過程人民民主和協商民主生動故事,讓臺灣同胞耳聞目睹甚至親身經歷,了解祖國大陸政治制度立足國情的優越性,打破西方和島內政治化宣傳所營造的信息繭房,進而增強臺灣同胞對祖國大陸政治制度的認同。
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有助于擴充兩岸融合發展空間
第一,拓展兩岸融合發展領域。全過程人民民主能夠促進兩岸從經濟文化融合到政治制度融合快速轉變。經濟融合方面,近年來,祖國大陸總體協調兩岸經濟政策,全力實現兩岸經濟資源(商品、資金、信息、勞力等)跨區域配置。通過落實同等待遇原則及一系列惠臺政策,為臺灣同胞提供了更多更優更全發展機會,積極吸引臺灣同胞赴陸創業發展,促進了兩岸經濟深度融合。文化融合方面,祖國大陸積極推動兩岸文化交流,努力弘揚優秀中華文化,促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然而,經濟和文化領域融合并不能完全驅動政治和制度領域融合,綜合效應偏弱。
政治融合是兩岸和平統一關鍵。全過程人民民主通過建立廣泛政治參與機制,使臺灣民眾在兩岸經濟融合發展進程中能夠更深入了解祖國大陸政治制度和決策安排,增進兩岸民眾理解、認同和互信,為政治和制度融合創造更有利環境。政治融合方面,中國共產黨作為使命型政黨,通過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建立多層次、全方位政治參與機制,保障人民在國家事務中主體地位,為兩岸政治融合提供了實踐范本。制度融合方面,“一國兩制”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重要實踐,為兩岸制度融合提供了可行路徑。如香港選舉制度在中央完善主導下,將選舉民主、協商民主等民主實現方式有機結合,令社會各界別、各階層都能在管治架構得到充分代表。體現了香港政治制度均衡參與、代表廣泛、行政主導優勢,為香港實現良政善治奠定政治基礎。“一國兩制”在香港成功實踐,有力證明了全過程人民民主對“一國兩制”支撐優化作用。通過充分激發“一國兩制”制度活力,將其與全過程人民民主相結合,助力兩岸政治制度有效銜接,實現融合發展新突破。以全過程人民民主為契機,加快兩岸融合發展步伐,實現經濟、文化、政治和制度全方位融合發展。
第二,全面拓展融合發展路徑。全過程人民民主作為一種全鏈條、多層次政治參與實踐模式,可為擴寬兩岸融合發展方式和方法提供有益指引。其一,尊重廣大人民群眾民主參與權,暢通兩岸政治對話和協商民主渠道。政治協商過程中,兩岸政治對話不僅包括政府層面,還可吸納來自各階層、各領域代表,包括民間團體、智庫、青年代表等,實現更全面、多維度交流,豐富兩岸民眾議政渠道,鋪就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其二,強調民主環節直接性。表現為民意表達直通決策層,將最廣大人民普遍利益和“急難愁盼”事宜,直接反映在黨和國家各項政策中。兩岸融合發展過程中,兩岸民眾在經濟合作、青年就業、文化傳承、生態環境保護等議題上擁有諸多共同關切。通過全過程人民民主民意調查、群眾座談、聽證評估等方式,兩岸民眾能夠就關注議題表達自身訴求,擴寬兩岸融合發展建言渠道并得到充分回應。其三,激活基層群眾自治,拓寬兩岸融合發展基層參與路徑。基層群眾自治組織不僅是落實全過程人民民主基本載體,也是促使各級黨政機關暢通社情民意、了解人民群眾需求重要樞紐。全過程人民民主應進一步激發“兩岸基層治理”論壇、“海峽兩岸村里長交流會”等平臺潛力,以創新交流內容和形式,增進臺灣同胞對祖國大陸基層治理體制認知。
第三,增強兩岸融合發展信心和動力。兩岸融合發展核心動力在于“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不論是為兩岸融合提供堅實經貿往來基礎的“通”,與臺灣同胞分享發展機遇、增進兩岸福祉的“惠”,還是為兩岸持久和平奠定情感基礎的“情”,都需要長期穩定、相向而行的政治環境。與西式民主暗箱操作、利益爭奪、黨派對立等現象截然不同,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有利于國家穩定和社會團結,彰顯“中國之治”制度優勢。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各國家機關和各地區、各界別目標一致,都是為了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成果為兩岸政治融合提供了樣本和信心。應重視發揮人民政協機構、政協委員作用,切實為臺灣同胞解難題、謀福祉,回應臺灣民眾實際關切,持續加強與臺商、臺屬、臺青、臺生深度交流,為兩岸和平融合發展注入新動力。
全過程人民民主豐富的理念內涵、顯著的制度優勢、鮮明的實踐特色,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注入了源源不斷正能量支撐。隨著全過程人民民主持續積極推進,兩岸在政治、經貿及文化領域全方位融合發展必將迎來新機遇。(卞梁,上海財經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丁夢麗,蘇州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