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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及臺灣的“臺獨”歷史,有三個代表人物眾人皆知,按在臺執政順序排列,那就是“臺獨教父”李登輝(A型“臺獨”)、“臺獨之子”陳水扁(B型“臺獨”),及現仍當政的“臺獨之女”蔡英文(C型“臺獨”)。李登輝早就背上“叛徒”罵名,先后背叛了共產黨與國民黨,在臺灣執政長達12年。下臺后自創“極獨”“臺灣團結聯盟”。陳水扁與蔡英文則都是以民進黨為墊腳石,前者執政8年,后者已掌權5年多。
筆者撰寫這篇文章的起因,是臺灣大陸事務主管邱太三接受媒體采訪時曾流露出一句“真心話”:(我)還不太清楚大陸對“臺獨”的定義。這就令人好生疑惑,作為民進黨資深黨員、曾擔任臺灣司法部門負責人多年的邱太三,竟然自認至今仍對“臺獨”的定義“還不太清楚”。那我們就遵照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重要講話所強調的,“堅決粉碎任何‘臺獨’圖謀,共創民族復興美好未來”要求,把上述三個島內“臺獨”代表人物的三種“臺獨”類型,放在陽光下好好曬一曬。
A、B、C型“臺獨”的變異
剖析A、B、C型三種“臺獨”的變異,首先必須追根溯源,不管哪種“臺獨”,其最根本的政治宗旨是將“臺灣”與“中國”徹底切割,將臺灣從中國的版圖獨立、分割出去。而正是這條政治宗旨,最終將李登輝、陳水扁、蔡英文綁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A、B、C型“臺獨”盡管最終目標相同,但三種“臺獨”自立于不同的主客觀環境,為能達到“臺獨”目的,所采取的策略有所不同。
一、李登輝“修憲臺獨”
李登輝在任期間,受自身是國民黨主席的身份限制,其推行的“臺獨”有一個從“暗獨”到“明獨”的過渡轉變過程。1991年起,李登輝開始“修憲”,到下臺前的10年時間,竟連續7次“修憲”。而“修憲”的最終目的,是不斷推進“臺獨”或“獨臺”,從法理上切斷臺灣與祖國大陸的聯系。為此,A型“臺獨”被稱為“修憲臺獨”。
二、陳水扁“制憲臺獨”
陳水扁當政時期,一再刻意操弄統“獨”議題,接連拋出“一邊一國”“正名制憲”“入聯公投”等激進“臺獨”政見,并付諸實踐,將兩岸關系推到危險的邊緣。陳水扁的激進B型“臺獨”路線,集中體現在“制憲臺獨”。他曾一再公開提出“憲改”“要認真考慮領土問題”,明確提出更改“國號”、“國旗”、領土范圍等敏感問題,企圖以“公投”方式催生所謂“臺灣新憲法”。
三、蔡英文“釋憲臺獨”
C型“臺獨”又被稱為“釋憲臺獨”,是因為在蔡英文看來,面對島內錯綜復雜的政治形態和兩岸長期僵持的政治對峙,“釋憲臺獨”是可行而又便捷的通關快捷方式。因為“大法官”的第一要義是“解釋憲法”,“釋憲”是以會議形式決定,不需要冗長復雜的程序。如果大法官把“臺獨”理念輸送到解釋文里面,就有可能形成“法理臺獨”。
現臺灣“司法院”共設15名“大法官”(包括“院長”“副院長”各一名),蔡英文直接掌握了11位。“司法院院長”許宗力是“兩國論”主筆;“司法院副院長”蔡炯燉長期與綠營團體保持密切關系;另幾位“大法官”多數均明確支持“人民公投制憲”。許志雄與黃昭元更是公然表達不認同現行“憲法”的立場。按“大法官”“釋憲”規定,2/3以上“大法官”出席及出席人數2/3同意即可通過。蔡英文應可完全主導“釋憲臺獨”。
蔡英文C型“臺獨”的形塑構造
蔡英文C型“臺獨”的形塑構造,由密不可分的兩部分內容組成,一是“臺獨”的理論論述,二是“臺獨”的表現形態。
一、C型“臺獨”主要理論論述
作為C型“臺獨”的吹鼓手,蔡英文的“臺獨”主要論述隨心所欲,隨著情勢的變化而不斷變化。由“臺灣共識”“維持現狀”“臺灣價值”,演變為最新版本的“中華民國臺灣”。
(一)“中華民國臺灣”
蔡英文拋出所謂“中華民國臺灣”論調,從表面上看似乎“中華民國”與“臺灣”等同,是將臺灣島內長期存在的“中華民國”派和“臺灣”派撮合在一起,從而形塑臺灣內部在所謂“政治認同”上的最大公約數。但究其實質,究竟是“中華民國”的“臺灣”,還是“臺灣”就是“中華民國”,誰也說不清楚。但有一條讓人明白,“憲法一中”已束之高閣,所謂的“中華民國”僅僅是“臺獨”的遮眼布。
(二)“臺灣民族論”
“臺獨”勢力為了從血緣上“去中國化”,建構“臺獨”的民族主體性,由民進黨當局審定的歷史教科書,煞費心機地加入“南島語族”與“有唐山公,無唐山媽”等概念。他們先是創造“只有唐山公,沒有唐山媽”的謊言,然后再用粗糙與錯誤的數據,力主臺灣近85%以上的人都有平埔族的“南島語族”血統。這種“臺灣國族血統論”自然經不起遺傳學的科學檢驗,但是卻被民進黨拿來作為“教育臺獨”“文化臺獨”的依據。
蔡英文想盡辦法杜撰了莫名其妙的“臺灣民族論”,認為“臺灣原住民屬于南島語族”,強調臺灣是“南島語族”地理分布的最北端,并配上一張圖把祖國大陸與臺灣完全劃開;講大坌坑文化時不再提及與祖國大陸的關系;教師手冊則直接寫明,“臺灣原住民人種屬于馬來人,語言屬南島語系”,無視許多學者認為的“南島語族”源于華南論述,以及亮島人被發現于馬祖的事實。蔡英文當局幻想用“南島語族”取代“中華民族”地位,甚至從遺傳學角度否定兩岸同胞同根同源,試圖從民族角度“去中國化”,捏造“臺獨”理論中的重要支撐——“臺灣民族論”。
(三)變相“法理臺獨論”,即推動“準法理臺獨”與“釋憲臺獨”
“法理臺獨”被定義為體現解構一個中國原則、完成臺灣的所謂“國家化建構”,其核心內容是重新定義臺灣本為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界定其“領土”為臺、澎、金、馬。
對于如何判斷“法理臺獨”,祖國大陸學界認為:第一是改“國號”、制定“新憲”;第二是“修憲”推翻“憲法”第四條“固有疆域的規定”;第三是“修憲”推翻“憲法”第六條“國旗”。此外,在兩岸尚未統一情況下,除了上述三個重大變更之外,還包括臺灣地區擅自更改現政權具有象征意義的“歌曲、旗幟、徽章”現狀,在臺灣島內推進含有改變兩岸同屬一國性質和把臺灣從祖國分裂出去的“臺獨公投”等,都屬于“法理臺獨”組成部分。《反分裂國家法》已為“法理臺獨”劃下不可逾越的紅線。
就目前島內政治生態而言,變相“法理臺獨論”,即推動“準法理臺獨”與“釋憲臺獨”,不僅理論上具有象征意義,更重要的是完全具有現實的可能性與可行性。蔡英文提名宣揚“兩國論”的“臺獨”“大法官”已上任,她還力圖通過“司法改革”對法官進行“政治任命”。若這一設想過關,蔡英文一再追求的由“大法官”解釋兩岸關系政治定位與臺灣“國家性”的“憲法解釋”即可實現。
二、C型“臺獨”核心表現形態
由蔡英文主導的C型“臺獨”核心表現形態,與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密切相關。具體排列如下:
“臺灣共識”(2011-2012年,蔡英文第一次投入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維持現狀”(2015-2016年,蔡英文第二次投入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臺灣價值”(2018年)——“中華民國臺灣”(2018-2019年)——進一步“修憲”(2020-2021年)。
(一)“臺灣共識”
蔡英文第一次參與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為赴美“應考”,匆忙提出“臺灣共識”。蔡英文提出的“臺灣共識”只有框架,并無實質內容,一句空洞的“由2300萬臺灣民眾決定”,使選民一頭霧水,最終選舉敗北。而凸顯“臺灣”的“共識”,明顯貫穿蔡英文的“臺獨”主張。
(二)“維持現狀”
蔡英文第二次參與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汲取上次選舉慘敗的教訓,提出模模糊糊的“維持現狀”,迎合島內多數選民求安定求和平的心愿,最終騙取800多萬張選票如愿當選。馬英九的一句狠話戳穿了蔡英文的“臺獨”本質:“你究竟是維持陳水扁時期的‘現狀’,還是我當政時期的現狀?!”顯然是前者而不是后者。
(三)“臺灣價值”
“臺灣價值”包含了“國家認同”“憲政體制”及兩岸政策。蔡英文以“像說‘臺獨’,又沒說‘臺獨’”的抽象詞匯,替代表達“臺獨”的隱藏意涵,可謂煞費苦心。
(四)“中華民國臺灣”
“中華民國臺灣”是近些年來蔡英文四處兜售的最新“臺獨”理念。蔡英文當局刻意將“中華民國”與“臺灣”并稱,不是要追求兩岸連接,而是要使臺灣現行體制進一步靠攏“臺獨”,以期凝聚島內民意最大公約數,合力維護所謂臺灣“主權”,用以對抗祖國大陸,推動“臺獨”。
(五)進一步“修憲”
這是自陳水扁執政時期以來,時隔17年民進黨再提以推動“法理臺獨”為目的的“修憲”行動。去年一年,臺灣民意代表提了各項“修憲案”43件,其中3件與“法理臺獨”直接相關(一件因太露骨已被迫撤回)。目標是通過“修憲”方式降低未來“修憲”門坎,通過刪除“憲法”增修條文前的“國家統一前”等字樣,以及修改“憲法”規定的“固有疆域”等,從法理上實現“一邊一國”,為未來的“臺獨制憲”提前打下伏筆。目前民進黨已完全主導立法機構,具備“立法”挑釁兩岸政治定位或偷渡“一邊一國”“兩國論”意識形態的能力。
C型“臺獨”主要特質
蔡英文在臺灣執政已5年多時間,由蔡英文一手推展的C型“臺獨”早已在臺灣社會、政治、經濟、文化、教育、軍事、法律等各個領域全面鋪開,其范疇的寬泛,滲透的快速,影響的惡劣,大大超過了A、B型“臺獨”。C型“臺獨”的主要特質是構成這類“臺獨”的關鍵元素。
一、只做不說,多做少說
這是C型“臺獨”極為重要的一個特質。蔡英文之所以要保持如此低調,為的是就她原本不多的言論,布下外人始終琢磨不透的迷魂陣。媒體、智庫盡可這樣那樣解讀,反正不是她親自破題,如有問題仍有回旋空間。
二、小英閉嘴,他人多言
預設金蟬脫殼之計,實在有話須講,蔡英文不說,交給助手或下屬講。萬一無法自圓其說,因不是蔡英文講,可賴可退,進退自如。
三、隨情勢變化而變化,或采取進兩步退一步策略
前述蔡英文的核心論述時,讀者已看得很清楚,蔡英文精于隨情勢變而變,從“臺灣共識”到“準法理臺獨論”,不知變了多少次。現在再問蔡英文何謂“臺灣共識”,已有10年時間,她仍講不清楚。
至于進退問題,蔡英文最擅長進兩步退一步。進多遭反彈,就稍退一點,趁你不注意再進。
四、蠱惑人心,騙民耳目
把謠言重復一百遍,甚至一千遍,不怕你不相信。
五、混淆邏輯,胡亂嫁接
斷章取義,人為嫁接,是蔡英文駕輕就熟的拿手好戲。正如趙少康在批評蔡英文的一次談話中所指出的,明明人家在《告臺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沒有講“九二共識”就是“一國兩制”,那是在一篇很長的講稿里前、后段的敘述,是不同的場景,民進黨卻要把這移花接木亂嫁接,說人家有講,扣人帽子。
六、針鋒相對,即刻反應
為更多地干擾、阻礙、破壞兩岸關系發展,民進黨當局網羅島內行政主管部門,以及臺灣的智庫、學者,專門成立了針對祖國大陸的反擊型工作小組。祖國大陸一頒布促進兩岸關系發展的新政策,針鋒相對地第一時間進行反擊。
七、在“文化臺獨”上大做文章
蔡英文深知,沒有青年的選票,民進黨就無法執政,而要影響廣大青年,唯有大力推行“去中國化”文化與教育。按一本教科書10年版權計算,每年約20萬臺灣學生使用,10年就是200萬,加上外溢效果,估計全臺灣有400萬人受到“去中國化”教科書影響。
八、利用網絡,制造恐怖
民進黨當局豢養、縱容“網絡水軍”抹黑污蔑祖國大陸、打擊島內異己,已不是什么新鮮事。島內媒體早就揭露,民進黨當局通過各種資金支持的公關公司豢養網軍。眼下在島內,誰如果敢對民進黨說個“不”字,網軍各種污蔑謾罵就如潮水一般排山倒海而來。
若干思考與建言
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重要講話強調,“堅決粉碎任何‘臺獨’圖謀,共創民族復興美好未來”。針對“臺獨”分裂活動,“堅決粉碎”是祖國大陸第一次提出,是比反對“臺獨”,打壓、遏制“臺獨”更為嚴厲、更為迫切的升級版戰略部署。C型“臺獨”決不會甘心失敗,會不斷變換面目與手法,不斷挑釁兩岸關系現狀與發展。祖國大陸面對更加復雜嚴峻的臺海形勢,必須做好充分思想準備。
近年來,祖國大陸針對“臺獨”分裂勢力的頻頻挑釁,在國際社會與其展開了激烈較量,祭出了不同類型的“懲戒措施”,適時遏制打擊了“臺獨”勢力,教育引導了臺灣民眾。歸結起來祖國大陸的“懲戒措施”有以下幾種類型:
第一、“世界衛生大會(WHA)模式”。即嚴禁臺灣當局在沒有與中國大陸協商基礎的情況下出席國際組織相關會議。
第二、“圣多美與普林西比模式”。即與中國大陸建交或復交的前提,必須先與臺灣“斷交”,要求其斷絕與臺灣一切官方往來的模式。
第三、“尼日利亞模式”。即禁止使用“中華民國”字樣稱謂,將臺灣在該國的派駐機構逐出該國首都,禁止該國與臺灣當局發展任何實質的官方關系模式。
第四、“斐濟模式”。即要求與中國大陸建交國撤銷實質“具有政治意涵”駐臺機構的模式,包括名稱、活動范疇及內涵。
第五、“越南模式”。即在中國與越南簽署的《中越聯合公報》中,越南重申“堅定奉行一個中國政策,支持兩岸關系和平發展與中國統一大業,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臺獨’分裂活動,不同臺灣發展任何官方關系”的立場。
自去年起,臺灣當局“以疫謀獨”,在歐洲、南美洲地區加大了拉攏與中國大陸建交國以及欲與臺灣斷交所謂“邦交國”的力度,企圖在上述地區制造關系突破的假象。為此,對待任何形式的“臺獨”決不能手軟。“臺獨”現象一露頭,即可酌情選擇上述“懲戒模式”,將其消滅在萌芽狀態,堅決粉碎“臺獨”圖謀。
針對蔡英文一刻不停加快加大的“臺獨”行徑,祖國大陸有必要通過最權威形式,如發表白皮書等,嚴厲批駁民進黨當局杜撰的各種“臺獨”謬論,重點抨擊新近冒出的種種論調,如“中華民國臺灣”“臺灣民族論”“準法理臺獨論”等。兩岸臺灣問題學者、教育專家、歷史學家肩負義不容辭的重大責任,須充分運用詳盡、科學、客觀、公正的研究成果和基礎資料,戳穿、駁斥民進黨當局大搞“臺獨”的種種政治謊言。
根據筆者長期跟蹤研究蔡英文所得出的結論,在不遺余力著重推進C型“臺獨”的蔡英文當局眼里,從沒有“最獨”,而只有“更獨”。不斷創意、變化新招是蔡英文的本性所驅,對此我們應該始終保持高度警惕,并第一時間予以精準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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